附件:个人信息登记表
招 聘 简 章
邹城市永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受邹城市张庄镇政府委托,为进一步加强张庄镇城镇容貌管理工作,适应新时期工作需要,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中队协管人员,主要辅助张庄镇城管行政执法人员执法,配合执法人员检查、巡查、宣传等执法辅助性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数量、岗位要求
(一)招聘数量10名城管中队协管人员。
(二)招聘岗位要求:
1、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 、男性(1982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),高中、中专及以上学历,专业不限,军队退伍复原军人优先(学历可适当放宽至初中)。
2、身体健康,五官端正,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,身高1.65米以上, 无纹身。
3、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不得报名。
二、招聘程序
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,公开报名、资格审核、面试聘用等程序。
(一)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
1、报名时间:2017年8月18日-2017年8月23日
时间:上午8:00-11:30 下午14:00-17:30
报名地点:邹城市永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(邹城市太平西路570号、老盐业局院内四楼)
联系电话:0537-5375966
电子邮箱:zcyongxinlwpq@126.com
2、报名者需随带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和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、学历证书、公安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证件,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,同时填写《张庄镇城管中队协管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》(一式两份),办理报名手续。
3、邹城市永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对求职者提供的所有材料进行审核。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。
(二)面试
面试内容。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、逻辑思维能力、应急应变能力。
三、工资待遇
对政审、体检合格者,与邹城市永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,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。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。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,同邹城市永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正式聘用合同(首次签订为三年期限),录用人员月工资为1640元,为录用人员缴纳五险(个人负担部分从本人工资中扣除),有通勤车。
四、相关要求
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,在整个招聘过程中,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,则取消招录资格,责任自负。报名者一旦被录取,须按规定时间报到,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(劳动)争议等事项,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。
邹城市永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
2017年8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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